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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0-11-12浏览次数:140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对象


1.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2.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范围


河南省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见附件,招生总计划123人。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标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应用英语等专业3700元/年•生,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6000元/年•生,其它专业4200元/年•生;住宿费标准:960元/年•生)。


六、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考生登录我校官网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www.xxvtc.edu.cn。根据省招办要求,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七、体检要求


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有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能力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能力


1.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2020年11月21日(周六)


时   间


考核内容


11月21日


上午


10:00-11:30


文化课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164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5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


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最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二)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


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生于2020年11月15日17:00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报送我校。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一、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三)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11月13日9时至15日18时


考生登录我校官网志愿系统填报志愿。


11月20日


考生登录我校官网打印准考证。


11月21日


文化课、职业能力考试。


11月25日左右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


规定时间内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上报结束后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四、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相关事宜


(一)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单独招生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至开学时招生人数仍不符合我校规定开班条件的,我校取消此专业,将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十六、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七、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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