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243,在豫招生代码:6292)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被评为“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特色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双高工程建设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河南省平安校园”“河南省国防教育模范高校”“河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南省文明校园”。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单招工作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四条 成立单招纪检监察组,我校纪检部门将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对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全程、全员、全方位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实施阳光招生。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批文为准,分专业计划经审核确认后,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2023年新生收费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执行: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医科类专业4800元/年。住宿费标准暂定:8人间600元/年/生,6人间800元/年/生,4人间10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五章 招生程序
第七条 报名方式:考生可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如果考生网报有困难,可直接拨打招办电话0372—3397795,3397796咨询。
领取准考证:凡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7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dz.ayzy.edu.cn/)
我校从未承诺任何“包过”、“包录取”等不实信息,任何与之相关的招生宣传信息均非学校官方行为,请考生及家长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第八条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中招收退役士兵的计划为50人,在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中单列。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可免文化素质考试,享受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政策(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不享受此政策)。
第九条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2023年4月7日-9日(周五-周日)
考生类别 | 考核项目 | 考试内容 | 时间安排 |
中职生、社会考生及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 | 文化素质考试 | 语文、数学、英语 | 9:00-10:30 |
职业技能测试 | 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 9:00-11:30 14:00-16:30 | |
高中生及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 | 9:00-11:30 14:00-16:30 |
(二)考试内容:
1.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操作考试等方式。
考生类别:中职生、社会考生及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
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为300分。
2. 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
考生类别:中职生、社会考生及无法提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
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的文化基础综合考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组成,语文满分70分,数学及英语满分40分,总分为15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操作考试等方式。
考生类别:高中生及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
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总分为300分。
4. 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替代,按照语文、数学、外语3门课程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等级进行赋分(即A、B、C、D等级)。语文:等级为A的记为70分、等级为B的记为63分、等级为C的记为56分、等级为D的记为42分;数学及外语:等级为A的记为40分、等级为B的记为36分、等级为C的记为32分、等级为D的记为24分,总分为150分。
5.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但仍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第十条 健康管理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按照乙类乙管要求,考生要做好健康监测。
(一)考生入校流程:
有序排队,依次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2023年3月31日起,考生要做好每日健康自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须如实报告学校。
(二)考生进入考场流程:
在保卫人员指引下,佩戴口罩,有序进入考场所在教学楼,并使用免洗洗手液清洁手部。在教学楼内一律靠右行走,进入考场、候考室内按指定位置入座。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离开考场、校园。
第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考生所在学校需要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以可靠方式送至我校招就处,受理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8:00-17:00。我校将报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备案通过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通过高职单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三条 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比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专业素养项目成绩、科学素质项目成绩、职业潜能项目成绩、职业倾向项目成绩、综合专业能力项目成绩、岗位技能项目成绩。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考试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第十五条 考生成绩公示结束前,由招生就业处接收考生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在我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下由教务处和公教部共同进行。成绩公示结束后不再接收成绩复查申请。
第十六条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 0372-3395557。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本着“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学生按政策可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12000元以内。
入学后,学生除享受国家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外,学校还将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学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461号
第二十一条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坐7路、31路公交车到职业技术学院站,乘坐61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高铁站乘坐27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市内乘坐44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校站,乘坐50路公交车到中医药学院站均可到达学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安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河南省普通高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考生申请表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河南省普通高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
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考生报名号 | 身份证号 | 相 片 | ||||||||||
姓名 | 现 名 | 性 别 | 民族 | |||||||||
曾用名 | 出生 日期 | 年 月 日 | ||||||||||
中职毕业学校 | ||||||||||||
专 业 | 学籍号 | |||||||||||
高技能人才 类 型 | ||||||||||||
何时获何单位 何奖励 | ||||||||||||
获奖证书编 号及文件号 | ||||||||||||
申请免试高校 | 申请专业 | |||||||||||
申请人在 校学习或 工作现实 表现情况 | ||||||||||||
所在学校或 工作单位 意 见 |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请高校 招办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此表一式三份:省教育厅、高校和考生档案各一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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