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组织考试,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命题、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高中生)文化素质成绩原则上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等级,分别按照A=150分,B=120分,C=105分予以赋分,其他等级不赋分,两门合计分数作为文化素质考核成绩。
(2)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凡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
(3)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尚未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可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以上级核定名单为准。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设定测试科目、内容、方式。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高中生)“职业技能”测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
(2)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测试成绩占总分值的50%。
(3)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成绩占总分值的100%,测试成绩乘以2折算记入考核总分值。
3.考生高中(含中职或同等学力)阶段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直接赋分,记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获得多项证书者可任选其一。
(1)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技能竞赛成绩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要求获奖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300分、280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赋分280分、270分、260分;
(2)获得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要求证书内容与所报考第一专业志愿类别一致)赋分260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须在“河南职称网职称证书查询”、“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查询到证书信息,且身份证、证书等关键信息一致。
申请“职业技能”免考的考生,须于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lypt.edu.cn/)完成“职业技能免考”基本信息填报和证明资料(获奖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高级工证书、身份证等原件照片)提交。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学校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与科目
1.考试时间:2024年4月9日-1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综合试卷,闭卷笔试。
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300分;参加人员: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高中生)。
(2)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①普通类考生:闭卷笔试,分值300分。
②艺术类(戏曲表演、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考生:面试,分值300分。
③艺术类(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考生:笔试(美术类专业考试),分值300分。
3.考试地点: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市科技大道6号)
4.准考证打印:由考生登录学校官网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学校不再打印发放。考生打印准考证前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志愿”。
时间:4月7日8:00—— 4月10日12:00,考试事宜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lypt.edu.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