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
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565,招生代码:6270。
第三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五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是由省政府主办、河南开放大学代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依托河南开放大学的系统优势、资源优势、信息技术优势以及教学改革成果、师资、实验实训等优质资源办学,是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之一,也是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依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畔而建,功能齐全、设施精良,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各类图书55万余册,在校生1万余人。现有专兼职教师897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90余人,省管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9人。
第七条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立足于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面向企业生产、管理与服务一线,培养职业精神好、执行力强、素质高、技能精的高等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第八条 学校设置有:信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工商管理、财会金融、人文与公共管理、艺术等七个二级学院,有工业机器人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现代文秘等32个专业。其中河南省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建设专业群1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河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河南省优质职业院校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骨干专业6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特色专业2个。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校内277个实训室,校外134个实训基地。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已取得参加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均可参加2021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学生需于2021年4月7日9时至9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选报我校志愿,不填报者将无法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四章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2021年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等18个专业面向全省单独考试招生640名。
第五章 命题和考试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知识能力的要求,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教学[2016]85号)的规定自主命题,组织考试。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北路36号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校内。
考试由“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知识”考试:上午8:30-10:30
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等级成绩,全部达到C级以上(包括C级)的免试文化课;并将每门课程的A类成绩折合为95分,B类成绩折合为80分,C类成绩折合为65分。任何一门课程未达C级的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中职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和阅卷的“文化知识”考试,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满分300分。
2、“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下午13:30开始。
高中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中职考生参加各专业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凡报考有艺术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艺术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3、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4月10日前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我校。我校根据生源学校提供的资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4月15日对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文化测试+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按照填报专业的第二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依次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排序。
艺术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测试+艺术专业职业技能(专业技能)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所有报考专业均未录取的,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四条 考生必须参加高招体检,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五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章 疫情防控
第十六条 疫情防控。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组考疫情防控的指导,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流程,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做好考前考生体温检测,并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对体温异常或有干咳、乏力、鼻塞症状人员医务组要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启用隔离考场或按规定送指定医院就诊,并立即报告辖区疾控部门。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并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章 收费及学生资助
第十八条 学费按河南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文科类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学校毕业标准,颁发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8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上述所有的资助政策是普招学生现行的标准,国家出台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后,将按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郑州市龙子湖北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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